二十世紀初期四川廣告制作管理的法制化
發布時間:2022-12-09 685人看過
隨著四川廣告制作事業的蓬勃發展,廣告管理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在商業競爭中虛假廣告的出現,嚴重地損害消費者利益,并且影響到社會公德,因此,加強廣告監督管理勢在必行。為此,各國先后頒布了廣告法規,嚴懲虛假廣告,逐漸形成廣告管理的法制化,為您提供專業真實的廣告業務員。
1907年,英國頒布了世界上第一個較為完整的《廣告法》。
1914年,美國國會專門設立了廣告管理機構一一聯邦貿易委員會,后來又頒布了一系列廣告管理法規,加強政府對廣告的管理,嚴厲打擊虛假廣告,以“維護廣告的真實性和道德性”。1911年頒布的《普令泰因克廣告法案》規定,對那些制作虛假廣告和容易給人造成誤解的廣告的人,以詐騙罪論處。
四川廣告制作為嚴厲制裁虛假廣告,日本等國也相繼頒布了一系列有關廣告的法律。規定對制作言過其實的虛假廣告或制作違法廣告的人判處三年以下勞役,或罰款50萬日元。
有些國家實行廣告行業自律。為加強
廣告行業的自我監督管理,廣告行業自行規定很多自律的綱領和規章制度。如“日本廣告協會倫理綱領”,對廣告行業的自律起了很重要的作用。隨著廣告代理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各種行業性的廣告組織相繼成立。其中1938年成立的國際性廣告組織一一國際廣告協會,成員包括7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世界各國廣告事業的發展都產生了積極的影響。